在美国,有点法律常识还是灰常重要的,不然会让自己吃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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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驻纽约总领馆与三家纽约律师事务所,不久前在哥伦比亚大学举办了一场领事保护讲座。会上,胡知宇律师,罗斯·里根律师楼的里根律师,黄与黄律师楼的黄晓夫律师,向留学生们介绍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事保护知识和法律常识,包括H1B申请,假期出行安全,租车保险须知,与学校纠纷、意外伤害赔偿、应对刑事犯罪等。
彭克玉总领事表示,随著来美国的中国公民大量增加,涉及中国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事件也大量增多,仅2008年,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处理的领事保护案件就有 600多起,其中包括留学生,这些案件中有数十起伤亡,很让人痛心。留学生刚来美国人生地不熟,对美国社会和法律了解不多,因此更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安全,做好预防性的领事保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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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自:姚鸿恩的博客
原文链接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5f64d98d0100gbe3.html
钉子户,是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。英语的意译是Nail house。
美国也有钉子户,名副其实的钉子户。像钉子一样,拔不掉。
在美国,私有财产(private property)是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(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)的保护的。开发商如果要拆迁,一定要给与合理赔偿(just compensation)。自然,这种赔偿都会高于房子的市值。比如,上海闵行潘女士的房子,480平方米,按1.5万1平方米来算,市值是720万,那么,合理赔偿应该高于这个数字,至少等于这个数字。根据中国新闻网的央视采访报道,给的赔偿是67万3千,这跟白吃白拿好像也相差不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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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美国一年多了,见识了不少东西,有很多感慨,但无法一一道尽,有些已经忘记。在抓虾看到别人分享的一篇文章,留学生写的,从许多方面展示了中美之间的差别,比我写的好多了。且不论作者和文章的出发点到底是啥,文章讲述的有关美国的内容大部分是真实的,相对我所在的地方而言。我在读的学校就在一个中部地区(Kansas)的小镇上,Manhattan,不是纽约的曼哈顿,号称city。按我的观点来看,真的很农村,downtown的面积跟我那边的乡镇中心差不多,生活娱乐水平和国内也不能比,人们的生活倒是很和谐,环境也很好。不过,对于在国内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我,有点接受不了,过于安静了,我还年轻,不想养老。还是国内好,朋友,家人,还有我熟悉的一切,想吃饭了,叫些朋友,钻进路边的饭馆猛吃,想玩了,可以K歌,逛街…。即使某些方面再河蟹,那依然是我的家,有多黑我也知道,想想,二十多年都过来了,还怕以后的过不了吗。我也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,不会混不到饭吃的,至少能过得比我小时候过得好,比我爸妈年轻时过得好。我出国读书是为了以后能有更好的发展,而不是冲着这个国家而来的,我希望将来能让父母过得好一些,帮帮家人,不要再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,当然,自己也得享点福。以后肯定得当海龟,不想客死他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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